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抗美援朝老兵去死后遗孀还有没有生活补助 | ||
来信人: | 叶** | 来信日期: | 2016-12-05 |
信件内容 | 贵局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外公是五一的退伍的抗美援朝老兵,他在世时,国家每年都给予他将近一万多的生活补助,但他现在已经去死了,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外婆还有没有相应的一点生活补助呢(当然是没有我外公在世多了,听有人说好像是一个月有一两百块吧)。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根据《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三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原标准对其遗属一次性增发六个月的定期定量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处理单位:民政局
处理时间:2016-12-09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