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移民补助问题 | ||
来信人: | 潘** | 来信日期: | 2014-08-05 |
信件内容 | 我是06年结的婚,嫁在九江,户口一直在甫田,没转走,从06年开始每年领取农村移民补助款(600元/年),可今年确被告知出嫁女是不能领取的,把我的补助款给停了。我想咨询下相关部门是不是国家有这个规定,户口没转走的出嫁女是不是不能领取移民补助款,如果是的话,请提供相关国家的政策规定,谢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七类不符合扶持条件的移民予以核减,从下一年度起停发移民直补资金,分别是: 处理单位:扶贫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4-09-05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