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社会保障局对事实工龄不予计算的投诉 | ||
来信人: | 徐** | 来信日期: | 2018-06-07 |
信件内容 | 我叫徐小明,身份证号码为360423196709180041.今年51岁。本人在2017年本就可办理退休,但在2018年都无法办理,因我在1986年至1993年在被服厂期间就业档案在人事局和档案局未找到,8年工龄无法计算,因企业早已合并,多次找到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被告之除非提供当年的每年的工资表,本人多次也多次往返现二轻局(原远东超市楼上)已无人办公。 本人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社保都自由已交纳,生活的艰辛不言而喻,到现在好不容易熬到50岁退休本应有了一些生活保障,2年期间到处奔波都无果。本人到现在住的都是廉租房,生活极其艰苦,县里一直在开展抚平工作,象我这样贫困户正当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希望相关部门经过考证与调查给予办理,8年多的事实工龄还不能计算,非要找出当时的工资表,政府什么时候通知过企业要保存30多年的工资表的,请问全国有哪家单位找得到30多年的手工工资表,找不到工资表也是你们相关部门自已失职未做登记,这个责任不可能由当事人来买单,我个人在被服厂的8年就业的工龀是事实,相信在政府都是为人民办事,本人在走条无路的情况下,恳求相关部门帮忙解决。跪谢!!!! 我找到原厂职工联系方式,你们可以如实去调查给我公正的待遇,具体如下: 周憄利:13798102308 彭贤菊:13767261858 张汉炳:13870253592 王维珍:18979266179 王贤宝:15779857001
投诉人:徐小明 电 话:13307925363 2018年6月7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徐小明同志: 处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2018-06-13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