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失地农民办理社保有没有什么政策上的优惠,初次办理要提供什么材料 | ||
来信人: | 汪** | 来信日期: | 2019-04-16 |
信件内容 | 本人原是黄塅村农民,后房屋、土地被征收,被安置在鸿安安置小区。目前本人还未购买社保,请问下像我们这种失地农民在养老保险这块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另外初次购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目前购买养老保险无优惠政策,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具体请到社保局大厅咨询,联系电话:0792-7705763 处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2019-04-17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