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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洞乡岭下村与湖北交界山场森林植被被破坏情况调查的回复
肖国锦同志:
你反映的“岭下村9组太平山脚下洗澡盆与湖北交界的山场森林植被被大量破坏,百年都难恢复,希望林业部门早点采取行动,上告多次都没成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大洞林业派出所、大洞林业工作站、生态林场大洞分场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山场基本情况
太平山山场与湖北省通山县洪港镇交界。于2001年和2007年分两期划入我县公益林管理将近7000亩,其中国有5000多亩,集体1100余亩。山场主要以阔叶树为主,少量毛竹和杉木。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现太平山整个山场均有被砍伐的迹象,“洗澡盆”附近尤为严重。被采伐的主要是天然阔叶树和灌木,少量的毛竹和杉木。山中修了许多简易公路,山下搭建了简易工棚。
该山场位于赣鄂两省交界,又是属两省纠纷山场,且采伐者为湖北省籍人员,调查人员曾与湖北省通山县林业局进行了联系。山场纠纷的原因:一是前几年民政部门组织行政勘界时未完全划定行政界址;二是林改时我县与湖北省通山县未建立联系机制,造成山林重复勾图和发证(此山场湖北省通山县国有太平山林场、洪港镇三源村和我县国有生态林场、大洞乡岭下村均发放了林权证)。据了解,该山场采伐者已在湖北省通山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处理意见
该山场由于省际行政勘界未落实及山林权属未确定,造成两省重复发放林权证,致使我县林业执法部门一直以来无法处理破坏该山场森林资源的行为。建议林权单位(个人)向当地乡政府提出解决行政界线和山林确权申请报告,再由乡政府向上一级政府逐级上报,争取省、市政府责成省、市民政部门和林业部门与湖北省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尽早现场勘查协商解决落实行政界线和确定山林权属问题。只有在落实山林权属的前提下,我县林业执法单位才能对破坏我县森林资源现象进行处罚和有效打击。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5-06-25 处理状态: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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