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出行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 ||
来信人: | 邱** | 来信日期: | 2015-12-31 |
信件内容 | 今天去一中接妹妹回家,一路上看到了各种交通违规现象和一起交通事故。其中工业园灯饰园片区的有些工程车乱闯红灯,以及超速行驶。一路上看到了五个司机在边开车边玩手机打电话,还看到有一中的未成年人开着摩托车超载带同学。希望交管大队的领导多派些人手好好管管十字路口的乱象以及多去学校以及社区宣传安全知识,这已经给我们的出行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听妹妹说一中附近上午就出了一次交通事故,还希望交管大队的领导们重视起来啊,给我们出行营造出一份良好的环境。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6-01-04 处理状态:处理中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家长、学校、公交等多方共同协作管控。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12周岁以下学生骑行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进行强化管控和及时教育,同时加强对路面交通秩序及违法行为的巡逻管理。下一步,将结合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智能交通的科技投入,强化对“开车玩手机”、“ 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及处罚力度,确保路面交通秩序的文明有序。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6-01-04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