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武宁一中(沙田校区)门口交通混乱 | ||
来信人: | 徐** | 来信日期: | 2016-01-11 |
信件内容 | 敬爱的交警叔叔 你好,我是武宁一中(沙田校区)的学生。在学校附近有许多施工工地,渣土车经常高速从学校门口经过,不仅威胁学生的交通安全,而且大量的粉尘也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了危害。我希望能在学生上下学的11:40——14:20,限制渣土车的通行。还有在每个星期天的11:05学生放学时,学校门口大量私家车·出租车·电动车拥堵在学校门口,秩序极其混乱,希望交警能来维持一下交通秩序。春节就要来到了,我希望交警叔叔能在这个学期的最后几天里给我们一个安全的环境,让我们能高兴地回家与父母团聚。 衷心感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6-01-12 处理状态:处理中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家长、学校、公交等多方共同协作管控。交警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路面管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12周岁以下学生骑行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加大管控和教育的力度。目前,交警部门已依照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强了巡逻管控,同时向附近施工单位的业主提出了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在一中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禁止大型工程货车通过校门路段,以确保学校区域学生的交通安全。 处理单位:交管大队
处理时间:2016-01-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