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几个问题咨询 | ||
来信人: | 黎** | 来信日期: | 2016-02-24 |
信件内容 | 一 医保政策是否允许一个人同时缴纳(城镇居民医保 和 城镇职工医保),如果允许是否能同时享受或者享受其中一个医保?
二 例如:我前5年交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后来在单位上班交了城镇职工医保(如果停交居民医保),再后来没在单位任职了(停了职工医保),继续交居民医保,之前在单位没交的居民医保,是否算居民医保中断得补上?再后来,又在单位上班交职工医保,那之前在离开单位后交的居民医保如何折算职工医保年限的,及它们的转换和衔接是怎样的? 接合我这个情况,具体的!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关于医保政策咨询的回复 处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2016-04-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