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非法买卖土地 | ||
来信人: | 孔** | 来信日期: | 2016-07-09 |
信件内容 | 李某非本村村民,想要到本村盖房子。而队长私自非法买卖本村土地给李某。也未经队里人员开会商量,我们村民议论是不同意的!。而队长私自和老支书把土地卖给李某!从中获取利益(大概上万元)。队里大小事务从不开会,而是队长和老支书商量,从来都是他们说了算!从不把村民放在眼里,欺负村民!队里账目也从不公开,不透明,山背移民(新迁移的村民)所有账目队里从未开会未公开。我们要看账目队长却说弄丢了!这当中是有多少隐瞒 事实的真相又是什么?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到村里走访调查! 对于以上言论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罗坪镇
处理时间:2016-07-18 处理状态:已转交 罗坪镇 处理, 限于 2016-07-25 之前处理并回复。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罗坪镇
处理时间:2016-07-18 处理状态: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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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
经调查核实,孔新华(1995年出生,刚刚从九江职大毕业)举报的“非本村村民李某”原为大洪村6组群众李本忠,经过并村后,孔所在的大洪5组与大洪6组已合并为洞坪村10组。李本忠盖房子是经过包括孔新华父亲孔垂强在内的所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李本忠给予组里补偿6000元钱,其中1000元是付给队长刘万宝个人的毛竹钱,其余5000元均分给全组每户人,孔垂强分得了100元。洞坪村10组山背移民相关帐目是由乡会计中心做的,均依法依规拨付的。队里帐目也会在村里的指导下尽快如实公开。 处理单位:罗坪镇
处理时间:2016-07-18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