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错误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16-09-02 |
信件内容 | 民政局领导: 我是安徽人,2005年1月25日在贵局登记结婚,办理结婚证。当时结婚证照片上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我核对没有问题,但是没有想到贵局的工作人员在手填资料时将我的身份证号码填错。现本人长期定居广东中山,并将户口转至广东中山。今天我去当地公安分局为我家孩子上户口时,工作人员告知我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对,此证无效,严重点说我跟我老公结婚十几年,我们的婚姻关系就因为你们工作人员的疏忽变成无效婚姻了。发现问题我们想办法及时补救,但当我致电贵局想了解这种情况如何办理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要我和我老公本人带证件回贵局重新办理。可我们现在人都在外地,回去一趟耽误上班不说,来回车费都得二千元。我们当年办理证件的时候所有资料都齐全,现在证件有误,请人代办换个证件都不可以?有必要所有流程都要重新走过一次吗?这个失误是你们造成的,非得我们本人回去,误工费和来回车费你们会承担吗?我们在外面打工,赚点辛苦钱不容易。我希望贵局领能多站在我们农民工的立场,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不想因为你们的失误造成我和我老公婚姻无效再引发其它更多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黄素芬女士: 处理单位:民政局
处理时间:2016-09-06 处理状态: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