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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核发今年上半年全县孤儿基本生活费
8月16日,民政局根据赣府厅发[2011]12号、武府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对全县80名孤儿核发今年上半年基本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用“一卡通”形式发放。已享受五保、低保待遇的孤儿,扣除每月五保、低保金后补足400元,上半年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75290元。 (县民政局 雷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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