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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无效纠纷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编辑:admin

         

        724日,武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无效纠纷案,执行人员将7000元及时发放到了申请人张某手中。

        张某系该县新宁镇城镇户口,为想在农村取得宅基地建房。201010月,张某与田某兄弟及其母亲葛某签订协议,借用葛某户口想在葛某所在村建房,田某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字并收取张某的借用费10000元。后葛某过世,张某因不能以葛某户口在其生前村里建房为由,向田某兄弟协商退款均被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田某兄弟共同退还张某户口借用费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张某系城镇户口,不得在农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张某与田某兄弟签订协议,并借用田某兄弟母亲葛某户口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强制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田某兄弟依照该合同取得的户口借用费10000元,应当予以返还。同时,因张某对合同无效亦有过错,张某应承担30%的责任。为此,法院判决由田某兄弟共同返还张某7000元。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田某兄弟来到执行局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该合同系张某与其母亲签订,与他们兄弟无关,要找就去找他过世的母亲。执行人员耐心地向田某兄弟释法明理:一是审理已查明该合同系田某兄弟签订,借用费10000元收条由田某兄弟出具的事实,且该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如拒不履行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是利用伦理孝仪积极引导田某兄弟,田某兄弟主动履行上述义务,也是对其过世母亲的尊重和孝顺。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教育引导,田某兄弟表示愿意履行上述义务,并主动将7000元交到了执行局,执行人员及时将款发放到了张某手中,从而使这起合同无效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365bet中文资讯网_365游戏中心正式版_365bet资讯端人民法院  卢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