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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重心前移服务民生
县检察院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落脚点,结合我县“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工作重心前移,有效开展民生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构建民声绿色通道。该院开通了民生服务热线2762000,完善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系统,并实行民生线索归口管理,明确由控申部门受理、分流、督办和整理涉民生线索,确保所有民生诉求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同时,在全县人口集中的乡镇、社区设立了6个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了20余名法律监督义务联络员,向群众印发检察人员便民联系卡,加强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咨询巡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到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进行走访和法制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便捷的服务。
依法打击涉及民生犯罪。积极配合和参与我县开展的“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依法查办涉嫌贪污和挪用扶贫、救灾、土地、林木征用等补偿款的案件8件11人,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案件4件4人,依法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出台加强快捕快诉等工作的联合机制,及时维护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生工程同步监督。该院结合办案和基层走访,对涉及惠农补贴、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加强跟踪监督。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预防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政策,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对我县拟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防不符条件的建筑单位进入招投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阳光”操作。同时,加大对养老金等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建立台帐、台卡制度,建议在乡镇街道和居民区设立公示薄和公示栏,对民政资金发放实行公示制度,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发放对象按时、足额、安全地领取到专项资金,保障民生工程健康发展。(县人民检察院 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