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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社局喜获省政府表彰
2012年10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喜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县人社局摘得这一殊荣,可谓是实至名归。2011年7月,我县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有力推动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参保率、征缴资金、待遇发放等各项指标均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主要做法是: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该局积极汇报,争取政府高度重视,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纳入全县“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通报,对排名倒数后三名的乡镇,要求到县政府说明原因;各乡镇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奖励先进,对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村(居)干部进行约谈。二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成立之初,从人社系统中安排精干力量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并为每个村(居)委会购买一个政府公益性岗位,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近80万元。为解决县农保局工作场地问题,该局收回大楼一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