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报道
【石门楼】严明森林防火纪律,狠抓森林防火工作
山水武宁新闻网讯 (李民)金秋十月,天干物燥,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石门楼镇严格实行五项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狠抓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责任状制度。9月29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与会者有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村干部、组长、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等100余人,会上指挥长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向镇政府聘请的27位专职防火巡逻员颁发了聘书,并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镇干部和村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镇纪委不定期查岗,如发现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不在岗,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曝光。
三是严格实行镇干部包村,镇直单位挂村,村干部包片、包组制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程,将全体镇、村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安排到全镇12行政村,34个责任片,实行镇干、村干、镇直单位三级包宣传、包巡查、包组织扑火,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是严格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成立由镇纪委牵头、人大、党政办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到组到户、田间山头,对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发动、安排布置、防火措施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五是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镇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我镇2014—2015年度森林防火的工作意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兑现奖惩。 形成火灾的,启动问责机制,对包村干部、包片干部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同时要求镇防火巡逻员加大对野外用火处罚力度,如发现巡逻人员讲人情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