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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报道

        【泉口镇】果断处置1起违规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字体: 打印文章 编辑:罗卫

        山水武宁新闻网讯 3月2日,杨岭村村民洪登国向村委会递交建房申请报告,村委会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其现有一座老房。考虑到洪登国一家确有改善住房的需求,根据“一户一宅”政策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村委会告知洪登国:要先审批后建房,并签订建房承诺书——承诺待新房建成后拆除老房。但是洪登国并不同意此项要求,态度强硬,表示不管怎样都会启动建房工作。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村委会及时将此事上报泉口镇自然资源所。接到报告后,镇自然资源所及时介入,于7月份先后3次到洪登国家做其思想工作,向其阐明当前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明确告知在未得到建房审批的情况下,坚决不允许私自建房。但洪登国一家将镇自然资源所的告知置若罔闻,在没有办理国土、规划等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自家宅基地及其兄弟家约0.4亩水田动工建房。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在洪登国家做其思想工作

        2019年7月29日,在接到洪登国家擅自建房的举报后,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认定洪登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占用土地115平方米建房,并当场下达停建通知书。

        2019年8月21日,镇自然资源所再次接到洪登国仍在继续违规建房的举报,立即上报给泉口镇政府。镇政府及时联合自然资源所和村委会,前往杨岭村洪登国违规建房处,现场严厉批评其目无法纪、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现场拆除部分违规建筑,并再次明确告知其家人: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农民建房审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违规建筑处置现场

        泉口镇将持续关注此事动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遏制违规建房行为。

        (通讯员 卢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