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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扩大药品报销范围和比例
我县从2011年1月1日起,扩大医保药品的报销范围,并提高药品报销比例。
从县医保局了解到,2011年1月1日起,我县将医保内西药从原来的1150个药品增加到1245个,中成药从原来的918个药品增加到1087个,共增加264个药品品种,加上放开各种药品剂型和补充各种药品的商品名,净增一千余种药品品名,大幅度地扩大了医保药品报销范围。
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县将《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药品全部列入医保甲类药品,按100%的比例报销;医保乙类药品中由原来报销60%和80%的一律提高到85%,大幅度地提高了医保药品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和居民的医保待遇。
另外,我县还规定,在临床紧急抢救与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需的医保外药品,定点医院在施治前,要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确因病情需要,且又无替代的、疗效好、毒副作用少、价格较高的医保外药品,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由该局审核批准后可列入报销范围,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县医保局 胡良平)
从县医保局了解到,2011年1月1日起,我县将医保内西药从原来的1150个药品增加到1245个,中成药从原来的918个药品增加到1087个,共增加264个药品品种,加上放开各种药品剂型和补充各种药品的商品名,净增一千余种药品品名,大幅度地扩大了医保药品报销范围。
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县将《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药品全部列入医保甲类药品,按100%的比例报销;医保乙类药品中由原来报销60%和80%的一律提高到85%,大幅度地提高了医保药品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和居民的医保待遇。
另外,我县还规定,在临床紧急抢救与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需的医保外药品,定点医院在施治前,要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确因病情需要,且又无替代的、疗效好、毒副作用少、价格较高的医保外药品,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由该局审核批准后可列入报销范围,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县医保局 胡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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