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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突出“四抓”
今年来,县司法局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契机,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参与,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今年1—3月份,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件,调处成功181件,成功率达97.8 %。
一抓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即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山林、土地、水域、矿产权属、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意外伤亡赔偿、拖欠工程和农民工工资、库区移民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列入重点排查范围,确保重点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化解。
二抓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在扎实推进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林权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确保通过行业调解组织有效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
三抓突出矛盾纠纷台帐建立。要求全县各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每月建立突出矛盾纠纷台帐,通过台帐记录上月结转下来的未化解的突出矛盾纠纷和本月新增突出矛盾纠纷,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简要介绍矛盾纠纷涉及人员、人数、事因、事情发展情况。确保台帐一月一报送,纠纷一例一分析,矛盾一起一化解。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实行县每月、乡每半月、村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在构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推进“三调联动”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四线”排查网络,即以全县人民调解员为主的专业线,以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为主的基层线,以全县行业调解组织为主的行业线,以相关单位和群众为主的社会线,强化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 供稿)
一抓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即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山林、土地、水域、矿产权属、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意外伤亡赔偿、拖欠工程和农民工工资、库区移民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列入重点排查范围,确保重点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化解。
二抓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在扎实推进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林权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确保通过行业调解组织有效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
三抓突出矛盾纠纷台帐建立。要求全县各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每月建立突出矛盾纠纷台帐,通过台帐记录上月结转下来的未化解的突出矛盾纠纷和本月新增突出矛盾纠纷,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简要介绍矛盾纠纷涉及人员、人数、事因、事情发展情况。确保台帐一月一报送,纠纷一例一分析,矛盾一起一化解。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实行县每月、乡每半月、村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在构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推进“三调联动”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四线”排查网络,即以全县人民调解员为主的专业线,以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为主的基层线,以全县行业调解组织为主的行业线,以相关单位和群众为主的社会线,强化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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