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朝阳湖西路8号 垃圾问题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4-08-04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有南门市场这边 ,朝阳湖西路8号门口有一堆建筑垃圾。曾向城管局多次反应过,城管局推辞责任,叫找建设局 ,我曾找过建设局、建设局又说不归他管。 希望您能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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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2014年8月5日上午,我局安排余土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处建筑垃圾系旺樟园小区地下室装修时产生的装潢垃圾,因该小区该栋房屋尚未验收未缴纳装潢垃圾代运费,装潢垃圾清运应由该小区自行负责,经与该小区业主协调,已于 8月5日清理完毕。 处理单位:城管局
处理时间:2014-08-05 处理状态: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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