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社保局对退休事实工龄不予计算的投诉 | ||
来信人: | 廖** | 来信日期: | 2018-01-16 |
信件内容 | 关天社保局对退休事实工龄不予计算的投诉 我叫廖永红,今年50岁。2017年12月在社保局提交办理退休材料,2018年1月打电话告之退休已批下来,但期间1985年9月至1992年11月在武宁水产场7年多的工龄不能计算,我马上跑到社保局咨询,被知之除非提供期间每年的工资表,找到到现在的渔业局,确实找不到当时的工资表,但可以帮我开出当时在水产场工作证明,后又跑到社保局,还是找到原当时工资表发放表才能计算工龄。 事实描述:我是1985年9月进入水产场,通过查询劳动就业局有记录(无法上图,有提供证明),在1992年11月调入百货公司,后在2007年12月由于国家改制,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解除劳动关系时上面就有连续工龄23年的记录(无法上图,可提供证明),并加盖有百货公司与社会人事劳动局的公章,在此协议书的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企业主管部门、县人事劳动局、县社保局各执一份。 2007年国家改制,我们配合并办理,下岗后我们每年的社保自已交纳,其中生活的艰辛不言而喻,好不容易熬到了50岁退休,有了一点生活保障,社保局不经过考证与调查把7年多工龄给抹去就给予办理,后来找到就只是一句话,要找到当时工资表,为什么改制时就有连续23年的记录,并有百货公司与社会人事局的公章,到现在又不认帐,国家的公章就是这么的随意乱加盖的吗?国家的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何在?老百信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政府什么时候通知了企业要保存30多年的的手工资表?请问全国有几家单位能找到30多年前的工资表呢?对事实给予 否认,退一步说找不到工资表也是你们相关部门自已去协调解决,但我们事实工龄存在,凭什么批下来就直接把工龄抹去?人民政府为人民办事,为何为这么叼难人民。 2月份就要退休,在办理无果的情况下,恳求相关部门帮忙解决!跪谢!!!!
投诉人:廖永红 2018年1月16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廖永红同志: 处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2018-01-2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评论:关于社保局对退休事实工龄不予计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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