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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开展柘林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自查工作
按照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柘林湖2012年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查的要求,我县积极对照《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手册》的内容进行自查,2012年我县专项资金项目共有3个:县城饮用水源地标识标志及围栏防护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废水处理系统(鲁溪镇、船滩镇、石门楼镇、澧溪镇)、沙田河流域生态保育工程。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情况;二是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经有关机关立项审批情况,以及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三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及使用情况等。
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2012年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县环保局 陈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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