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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三举措”强化对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
一、做好摸底调查,完善监管档案。以分局为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场制售食品的品种、数量、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全面掌握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分类台账和信用档案,切实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为精细化监管打下基础。
二、坚持标准条件,严格主体准入。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对所有监管对象的经营、加工、仓储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清理和规范其主体资格。对符合发证基本条件的,及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卫生等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部门协作,严打违法行为。为了形成监管合力,该局加强了五个方面的协作配合:一加强系统内部各机构的配合,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和监管执法;二加强与农业、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用;三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联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及时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四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和安全消费引导氛围;五加强与个协等相关社团组织的协作配合,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县工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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